乡村照明出新规!重庆发布亮化示范村庄建设导则
近日,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印发了《重庆市亮化示范村庄建设导则》(下称“《导则》”),以引导重庆市内村庄亮化建设管理的规范化,建设品质优良、安全规范、功能适宜的村庄夜间光环境,保障村庄夜间光环境的安全与品质为基础,对村庄亮化设计、实施、运行及维护管理进行指引。《导则》提出,要结合重庆乡村的实际情况,亮化(照明)示范村庄建设应因地制宜,与乡村风貌协调,并达到保障夜间功能,保护暗夜天空,活化暗夜景观及规范亮化建设的目标,并明确,村庄亮化主要应满足夜间村庄道路、公共区域等区域的交通、生活与生产行为的照明需求;村庄照明设计与设备选用要符合生态发展导向,推广绿色能源与环保节能技术。《导则》还详细罗列了功能照明与景观照明两大类照明设施的设置要求。针对功能照明,《导则》将其细分为道路照明、公交站台照明、停车场照明、院坝照明、运动场照明、夜市照明六大应用场景。其中,《导则》在道路照明中要求一级道路以机动车行车为主,根据村庄地理位置,经济状况及发展需要,可选择整体设置道路照明及局部设置道路照明的方式。针对景观照明,《导则》则将其细分为传统村落照明和文旅类村落照明两大应用场景。导则要求传统村落照明宜采用以民俗、风貌等地域元素、地域材料为村庄设计主题性的灯具,融入乡村环境,对村庄的传统风貌进行视觉表达。避免对传统村落的历史文物造成破坏,灯具安装应与易燃的建筑构件保持安全距离,灯具宜采用保护性安装方式或使用远距离投光。对于文旅类村落照明,《导则》则提出其重点在于表达特色资源与构建夜游景点,推动乡村夜游活动,促进乡村文旅经济。应结合地域资源与文旅发展规划,从整体上营造具有特色的夜游景点与夜游活动。在乡村振兴相关基础设施更新与建设的当下,《导则》的出台,将为重庆乃至全国乡村照明设施的生产、安装、施工以及灯光设计提供政策性指引,助力全国照明行业的高品质发展。
附件下载: 《重庆市亮化示范村庄建设导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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