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资讯] 拟立案调查!古镇开展强制性认证产品专项整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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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大工业产品质量监管工作,严厉打击强制性产品认证违法行为,规范灯饰配件城经营秩序,6月12日镇市监分局联合镇税务分局、维权中心开展古镇镇灯配城质量提升行动。

执法人员深入各灯配城,检查列入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的产品是否获取3C证书,产品信息与证书信息是否一致,是否存在伪造、冒用认证标志或认证证书等违法行为。本次行动共抽查5家企业,发现1家涉嫌销售未经国家强制性认证的镇流器(LED驱动电源),拟立案调查。




下一步,古镇镇将继续加强强制认证产品的执法检查力度,严厉打击工业产品质量安全领域违法行为,守住产品质量安全底线,切实保护好广大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以案说法

基本案情

古镇市监分局执法人员根据群众举报依法对某照明有限公司进行检查。经检查,执法人员发现其在“淘宝”网购平台开设的网络店铺所销售LED驱动电源属列入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的产品,但当事人无法提供相关产品的强制性认证。根据举报情况及现场核查情况,当事人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第二十七条的规定,擅自销售未经强制性认证(3C认证)的产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第六十六条的规定,最终对该公司作出罚款5万元,并没收违法所得的行政处罚。



相关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

第二十七条 为了保护国家安全、防止欺诈行为、保护人体健康或者安全、保护动植物生命或者健康、保护环境,国家规定相关产品必须经过认证的,应当经过认证并标注认证标志后,方可出厂、销售、进口或者在其他经营活动中使用。

第六十六条 列入目录的产品未经认证,擅自出厂、销售、进口或者在其他经营活动中使用的,责令限期改正,处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未经认证的违法产品货值金额不足1万元的,处货值金额2倍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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