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发布“2023年防爆灯具产品质量省级监督抽查结果”。本次抽查共抽查防爆灯具产品10批次,其中,生产领域6批次,流通领域4批次。 本次抽查发现济宁蓝普光电科技有限公司、济宁泰轩电气工程有限公司、济宁市任城区美宜嘉灯饰中心、济宁铭哲灯具有限公司4家销售者销售的4批次产品不符合相关标准的要求,不合格项目为结构检查。 标称生产企业分别是浙江创新防爆设备有限公司、沈阳华荣防爆照明电器有限公司、沈阳市兴悦防爆电器厂、江门市朗亚照明有限公司,其中浙江创新防爆设备有限公司还标注了涉嫌假冒。
本次抽查依据对防爆电气产品的抗冲击试验、电气间隙、爬电距离、非铠装电缆和带编织覆盖层电缆的夹紧试验、隔爆外壳引入装置的附加要求、结构检查、外壳耐压试验、内部点燃的不传爆试验、最高表面温度、热剧变试验、绝缘介电强度等项目进行了检验。 对本次抽查发现的不合格产品销售者,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责成相关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暂行办法》以及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监督抽查的有关规定,做好不合格结果处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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