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联合国环境规划署主导的《关于汞的水俣公约》(以下简称“公约”)自2017年履约以来,对包括添汞照明产品、体温计等涉汞产品的生产制造使用做出了明确的淘汰规定。随着近年来公约履约的推进和修正,以及LED照明产品的高速发展,全球市场对添汞照明产品的需求也在不断下降。从出口情况来看,2023年,我国添汞照明产品出口量约3.4亿只,同比下降26%,对比公约正式履约的2017年下降84%,目前该类产品出口量约仅占我国电光源出口总量2%。添汞的投影用和舞台用放电灯在海关编码中隶属于汞蒸气灯。2023年该类产品出口量0.05亿只,同比下降17%,对比2017年下降约70%。2023年,我国输欧盟市场汞蒸气灯出口量0.01亿只,同比下降27%,对比2017年下降93%。 针对欧盟市场对添汞的投影用和舞台用超高性能放电灯是否会在近期内被淘汰的误解,欧洲照明协会做出相关声明,阐明了公约履约对该类产品生产使用限制的观点立场,并希望通过中国照明电器协会让广大出口企业正确了解。中国照明电器协会对欧洲照协的立场文件进行了全文翻译,转发如下。
欧盟法规允许继续使用超高性能放电灯
添汞产品受欧盟汞法规(EU 2017/857)和RoHS指令(2011/65/EU)的监管。在过去的几周里,由于误导性的说法,导致市场出现混乱,即添汞的投影用和舞台用超高性能放电灯已经受到上述欧盟规则的最新审查的限制。这份声明是为了澄清这些谣言。
欧盟关于汞的法规(EU 2017/857)
根据《关于汞的水俣公约》的要求,《欧盟汞法规》限制了部分添汞产品的制造、出口和进口,其中包括部分添汞照明产品。这些内容列于该法规的附件中,详见下图。
欧盟委员会于2023年10月(EU 2023/2049)扩充了该名单,政策制定者于2024年初提出了新的额外限制,重点关注某些低压荧光灯类型(三基色荧光粉/卤磷酸盐荧光粉)和某些高压钠灯类型。 在《关于汞的水俣公约》与《欧盟汞法规》的最后修订中,用于特殊用途的HID灯(如投影灯)没有受到限制。
欧盟RoHS指令(2011/65/EU)
欧盟RoHS指令规定了含有某些有害物质的电气和电子设备在欧盟市场上的出售要求。相关法律规定,除本指令明确豁免的照明产品外,将禁止其他的添汞照明产品。这些豁免是由欧盟委员会在一段时间内给予的。然而,所列的到期日通常并非最终禁止日期,因为这些豁免可以通过申请得到一定时间的延长。在此类产品续期申请的评估期内,现有豁免仍然有效,甚至会超过所列到期日。如果不批准续期,欧盟委员会仍必须准予12—18个月的过渡期,以便市场有时间进行最终淘汰。
目前对添汞投影用灯的RoHS豁免:
RoHS豁免4(f)-II允许在2027年2月24日之前用于高亮度投影灯(>2000 ANSI流明)。由于投影仪制造商推测2027年2月后仍需要添汞投影灯,预计照明行业将在2025年再次申请5年的豁免续期。 RoHS豁免4(f)-I包括用于低亮度投影灯(<2000 ANSI流明)和舞台灯。欧洲照协与多个相关行业协会共同申请将这一豁免延长5年。目前的豁免将在2025年2月24日之后继续有效,直到欧盟委员会就新的续期或过渡期做出决定。
政策原文查看: LightingEurope - Statement on Projector lamps.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