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灯哥 于 2024-4-28 10:15 编辑
景观照明如何选择音乐?
随着景观照明领域的不断演进,各类表演灯光、媒体灯光等多样化灯光种类的广泛应用,以及文旅灯光的持续风靡,音乐已经逐渐成为灯光艺术中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在专业角度上,音乐在灯光艺术中的应用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首先,音乐能够极大地丰富我们的感知体验。在静态灯光的环境下,观众往往能够通过单纯的视觉欣赏进入某种特定的意境。然而,在灯光具备动态效果的情境下(这通常也是各类表演灯光的显著特征),原本的空间艺术得以向时空艺术转变。但这一过程中往往缺乏故事性,需要借助其他形式的时间艺术进行配合,以达到时间上的渲染和变化效果,避免观众的体验显得单调。此时,音乐的引导作用变得尤为重要。没有音乐的引导,仅靠画面的不断转换,人们往往难以真正沉浸并进入特定的意境。动态灯光与音乐的完美结合,往往能够带来相得益彰的效果。以电影为例,如果没有音乐的烘托,情境和场景的渲染效果会大打折扣。现在的我们甚至难以想象,在默片时代,人们是如何忍受无声的电影表演的。也许在那个时代,电影刚刚诞生,人们对其充满了好奇和兴趣(当然,电影的故事性远比动态景观照明强大得多)。音乐的加入,能够让观众进入声觉的沉浸状态,更好地融入音乐和灯光共同营造的意境中,从而极大地提升灯光作品的艺术感染力。
其次,音乐在控制节奏方面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当多种感官媒介、多种类型的灯光进行统一表演时,音乐因其强烈的时间节奏感、广泛的辐射范围以及强大的空间感染力,在其中扮演着总指挥的角色。音乐能够协调不同感官媒介、不同类型和部位的灯光的同步演进,有效避免各自为政带来的凌乱现象。然而,这也意味着一旦音乐掌握了指挥权,它也就掌握了主动权。在某些情况下,音乐甚至可能成为表演的主角,其节奏、音高、织体等元素成为组织灯光效果的指挥棒。音乐的特性使其能够轻易地完成“反客为主”的转变,原本的音乐配合灯光可能演变成灯光为音乐服务的局面。因此,“给灯光配乐”的问题在一定程度上也转化成了“给音乐配光”的问题。
最后,音乐还具有通感联结的重要功能。灯光作为视觉艺术的一种形式,而声音则是听觉艺术的代表。然而,根据神经生物学、神经语言学和神经美学理论的研究发现,人的不同感官之间具有相似的神经网络和生理体验。这意味着身体不同感官的经验可以相互沟通、相互联结、相互解释、相互增强,即通感现象。有些人甚至直接具有联觉的能力,例如能够从音乐(听觉)中直接感受到颜色(视觉)。人类的文化(语言、诗歌、艺术等)中存在大量的跨感官修辞现象,这正是基于人类的神经生物学基础。通过通感联结的作用机制,我们的感知能力得以强化,审美体验得以加深,从而带来更加深刻的精神愉悦感受。
在与灯光的结合方面,纯音乐似乎成为了最佳的选择——尤其是古典音乐——无论是西方的还是东方的。纯音乐能够脱离唱词而独立表演,从而避免了因唱词带来的声乐部分变化对艺术感受的影响。因为唱词是一种语言形式,需要观众的理解过程参与其中,这增加了复杂度并可能分散观众对灯光的注意力;而纯音乐尤其是古典音乐通常演奏时间较长,能够更好地与灯光表演进行匹配(一般最少10分钟)。相比之下流行音乐通常以4分钟左右为时长标准往往不能满足灯光表演的需求。当然这也并非绝对情况某些文旅项目可能恰恰需要民俗歌唱表演来突显特色并以人的唱词作为取胜之道。为了避免侵权问题或者更好地与灯光表演或本地文化相结合某些灯光表演项目还需要专门邀请作曲家进行作曲并邀请演奏团队进行音乐录制以制作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音乐产品保证原创性。当然这个目标在未来也有可能会通过AI音乐技术来实现。
对于设计师而言了解和掌握一定的音乐知识是必不可少的。对音乐的理解是设计过程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因为音乐是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而设计本身就无法脱离文化的影响。因此设计师必须去理解音乐让音乐与灯光的结合更加完美。笔者个人特别崇拜那些掌握一门乐器的人。笔者曾经自学过一段时间的西方古典音乐主要通过耶鲁大学的开放课程《聆听音乐listening to music》以及刘雪枫老师的“雪枫音乐会”课程进行学习。虽然至今仍然只是停留在业余水平对音乐的理解也只是一知半解但通过这段时间的学习确实提高了我对音乐的理解和审美能力。
Come some musi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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