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30日,生态环境部发布第二批中国核证减排量(CCER)方法学的公开征求意见稿,分别是《温室气体自愿减排项目方法学 煤矿低浓度瓦斯和风排瓦斯利用》、《温室气体自愿减排项目方法学 公路隧道照明系统节能》。 其中,《温室气体自愿减排项目方法学 公路隧道照明系统节能》,为实现公路隧道照明系统的节能减排提供了重要的指导和规范。 为构建完善全国温室气体自愿减排项目方法学体系,推动隧道照明系统利用高光效照明灯具和智能照明控制系统(如有)提高能效,减少温室气体排放,生态环境部在前期向全社会公开征集方法学建议并开展遴选评估的基础上,组织编制了《温室气体自愿减排项目方法学 公路隧道照明系统节能(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方法学”)。 公路隧道照明系统节能是隧道运行绿色低碳转型的有效手段,对推动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具有积极作用。根据公开数据测算,我国公路隧道年均电能消耗约为 106.7 亿度,其中照明系统电能消耗占比高达 60%—80%。采用高光效隧道照明灯具和智能照明控制系统是隧道照明系统节能的有效手段,符合政策导向且减排效果明显。但因其投资成本较高,目前国内市场占有率较低,需要相关激励政策予以推广。 本方法学支持采用高光效隧道照明灯具和智能照明控制技术,减少隧道照明系统电能消耗及电力相关的温室气体排放。依据调研结果估算,本方法学发布后,项目年减排量约为30万吨二氧化碳,至 2030 年减排量可增加至 100 万吨二氧化碳。 本方法学属于交通运输业和能源需求领域。符合条件的公路隧道照明系统节能项目可按照本文件要求,设计和审定温室气体自愿减排项目,以及核算和核查温室气体自愿减排项目的减排量。本方法学共包括 9 章和附录。 解读 该方法学明确了适用范围。它聚焦于公路隧道照明系统的节能改造项目,旨在通过技术创新和优化管理来降低能源消耗和温室气体排放。这一明确的范围界定有助于确保方法学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避免了在应用过程中的模糊和不确定性。 在技术原理方面,该方法学基于照明系统的能源效率提升。通过采用更节能的照明设备,如 LED 灯具,以及智能控制系统,根据隧道内的交通流量、外部光照条件等因素自动调节照明亮度,实现能源的按需供应。这种精细化的管理方式能够在不影响照明质量和交通安全的前提下,显著减少能源消耗。 项目边界的确定是方法学的关键环节之一。它涵盖了与公路隧道照明系统直接相关的设备和设施,包括灯具、供电线路、控制系统等。同时,考虑到可能的间接影响,如因照明系统节能而导致的其他相关设备运行效率的变化等,以全面准确地评估减排效果。 在基准线情景的设定上,方法学通常以项目实施前的照明系统运行状况为基准。通过对历史能耗数据的分析,确定在没有节能措施情况下的能源消耗和温室气体排放水平。这为评估项目实施后的减排效果提供了可靠的对比参照。 减排量的计算是方法学的核心内容。它综合考虑了照明设备的能耗降低、运行时间、能源类型以及相关的排放因子等因素。通过精确的数学模型和计算方法,得出项目实施所带来的温室气体减排量。这一计算过程需要严谨的数据收集和处理,以确保减排量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监测是保证减排效果真实有效的重要手段。方法学规定了对项目运行过程中的关键参数进行定期监测,如照明设备的运行时间、功率消耗、亮度水平等。同时,要求建立完善的数据记录和报告制度,以便及时发现问题并进行调整。 此外,该方法学还强调了项目的额外性。即证明项目所采取的节能措施不是常规业务的一部分,而是在现有技术和经济条件下,超出了通常的做法,并且是由于温室气体减排的激励机制而得以实施的。这一要求有助于确保减排项目的真实性和可持续性,为公路隧道照明系统的节能改造项目提供了科学、系统的方法和流程,有助于推动公路交通领域的节能减排工作,促进可持续发展。在实际应用中,项目开发者和相关利益方应严格遵循方法学的要求,确保减排项目的质量和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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