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发布了“2023年烟花爆竹、羽绒服装等13种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情况通报”。该通报涵盖了读写台灯、固定式通用灯具、嵌入式灯具等3类照明产品的第二批国家监督抽查情况。据抽查结果显示,在316家照明相关生产和销售单位所属的361批次产品中,共有195批次产品被认定为不合格,不合格发现率高达54%。 从本次国家监督抽查的结果来看,产品质量不合格现象较为普遍,应引起行业高度警觉。特别是在防触电保护、耐热、耐火和耐起痕等关键项目上,不合格情况仍占一定比重;同时,骚扰电压和谐波电流限值项目不合格的企业数量也较多。此外,抽查中还发现存在无证生产和涉嫌假冒等严重问题,这些问题不仅扰乱了照明市场的正常秩序,也侵害了照明企业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需要行业与政府携手开展综合治理。 值得注意的是,本次抽查主要涉及在京东、天猫、拼多多等多家电商平台销售的企业。抽查结果表明,当前电商平台上销售的照明产品质量参差不齐,问题突出。同时,在不合格企业名单中,中小企业仍占较大比例。因此,提升中小企业产品质量水平应成为行业的紧迫任务。 据了解,2023年国家监督抽查涉及照明产品的批次众多,抽检范围广泛。为确保信息的及时有效传递,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将分批发布国家监督抽查结果。 一、读写台灯 在广东、北京、江苏、浙江等14个省份的53家销售单位中,进行了第二批读写台灯的国家抽查,共检查了64批次产品。这些产品来自广东、江苏、浙江、北京、上海等5个省份的32家生产单位。抽查结果显示,有8批次产品不合格。具体而言,2批次产品存在视网膜蓝光危害的安全问题,7批次产品的照度及照度均匀度不合格,还有1批次产品的波动深度不达标。 二、固定式通用灯具 近日,国家市场监管部门对京东、淘宝、抖音等8家平台的116家销售单位进行了第二批固定式通用灯具的国家监督抽查。本次共抽查了126批次产品,涉及广东、江苏、上海等5个省份的98家生产单位。 经过严格的检测,结果显示有76批次产品存在不合格问题。其中,23批次产品涉嫌无证生产,15批次产品涉嫌假冒,11批次产品未标注厂名厂址信息,这些问题已交由属地市场监管部门进一步处理。 在不合格项目中,有31批次产品的防触电保护不合格,20批次产品的结构不合格,12批次产品的耐热、耐火和耐起痕不合格,这些都是灯具安全性能的重要指标。此外,还有69批次产品的骚扰电压不合格,30批次产品的谐波电流限值不合格。 针对以上问题,国家市场监管部门已经要求相关生产单位和销售单位立即停止生产和销售不合格产品,并依法进行处理。同时,也提醒广大消费者在购买灯具时要选择正规渠道和品牌,注意查看产品的合格证明和标识信息,确保购买到安全、合格的产品。 三、嵌入式灯具 国抽结果:11家电商平台147家销售单位的171批次嵌入式灯具接受检查,覆盖9个省份的141家生产单位。不合格产品达111批次,包括未标注厂名厂址的44批次、涉嫌无证生产的24批次、涉嫌假冒的15批次。安全问题上,75批次产品接线不合格,49批次防触电保护不足,24批次耐热、耐火和耐起痕不达标。此外,62批次骚扰电压超出标准,54批次能效限定值(光效)不合格,30批次显色指数不合格。已移交相关部门处理。 四、复检仍不合格 在此次抽查中,值得注意的是有部分产品连续两次未能通过检测。例如,杭州护童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护童科技”)的一款读写台灯在初次抽检中即被判定为不合格,并且在随后的复检中也未能达到合格标准。 护童科技的一款“可移式LED台灯”被检测出“照度及照度均匀度”不合格,该产品由杭州护童科技有限公司生产,规格型号为“LL1_白 13W(60×0.5W/LED模块)220V50Hz”,生产日期/批号为“2022/11/3”。初检机构为中家院(北京)检测认证有限公司(国家家用电器质量检验检测中心),复检机构为广东省东莞市质量监督检测中心(国家半导体光源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广东))。 同时,另一款名为“LED可移式灯具”的产品也被检测出“遮光性”项目不合格,规格型号为“HDH-02_粉 10W”,生产日期/批号为“20220713”。该产品曾在2022年被抽检不合格。 五、有关要求 针对本次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所发现的问题,各相关省级市场监管部门需遵循《产品质量法》和《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暂行办法》等法规要求,迅速且妥善地处理监督抽查结果,并及时将处理进展录入e-CQS系统。 对于不合格产品,应依法采取查封、扣押等措施,并严禁其生产和销售;如涉嫌假冒,应通过现场检查、询问情况和查阅合同发票等方式进行调查取证,以明确违法事实并从严、从快、从重处置。对于生产和销售不合格产品的单位,应明确整改要求,严格监督其落实整改措施,并及时组织复查。 对于连续两次抽查不合格或拒绝接受监督抽查的单位,应进行现场检查和跟踪抽查,并通过核查、约谈等方式依法严肃处理,同时实施重点监管。若违法行为涉嫌犯罪,应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需督促抽查不合格的生产和销售单位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按要求配备质量安全总监和质量安全员,依据单位实际情况建立质量安全风险清单,并执行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的工作制度。 市场监管总局将加强对抽查结果处置情况的跟踪督办,并根据情况进行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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